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公告本府自108年10月4日起至109年7月3日「108年度雲林縣空氣品質淨化區維護管理及社區生態綠化推廣計畫」委託景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20/1/2
發文日期:2019/12/27
發文字號:府環空二字第1083615955號
主旨:公告本府自108年10月4日起至109年7月3日「108年度雲林縣空氣品質淨化區維護管理及社區生態綠化推廣計畫」委託景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辦理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一、空氣品質淨化區相關考核及管理作業。
二、辦理環境綠化及裸露地(公、私有地及農地)調查作業。
三、公有地綠化設置前調查作業。